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沈阳市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 思想道德建设
  • 精神文明建设
  • 参评资格
  • 政协主席
  • 统战部
  • 人大常委会
  • 城市环境
  • 个人代表
  • 城市文明建设
  • 主持会议

【条目出处】 2016.《沈阳年鉴》 >>.第29-30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沈阳市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16.《沈阳年鉴》.沈城美誉
【同栏目条目】 [1].沈阳市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沈阳市获批国家首批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
[3].和平区成为东北首家“中国电子商务示范区”
[4].和平区西塔街道图们社区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试点单位
[5].于洪新城旧城改造项目获“2014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6].于洪区成为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区
[7].永安新城电子商务产业园成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8].沈北新区荣获“中国最受欢迎自驾游目的地”
[9].尹家街道曙光村荣获“中国最美休闲乡村”
[10].新民市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浙江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辽宁省 吉林省 湖南省 海南省 贵州省 甘肃省 福建省 安徽省
[1].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附录>>部分企业简介(索引)>>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5,《浙江统计年鉴》,744-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