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2-3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与支出情况(2013年)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Excel格式文件下载   报表预览
Per Capita Income and Expenditures of Urban Households(2013)
【条目主要内容】 条目所含内容:
  • 家庭总收入
  • 可支配收入
  • 工资性收入
  • 工资及补贴收入
  • 经营性收入
  • 财产性收入
  • 利息收入
  • 股息与红利收入
  • 保险收益
  • 出租房屋收入
  • 知识产权收入
  • 转移性收入
  • 养老金或离退休金
  • 社会教济收入
  • 辞退金
  • 赔偿收入
  • 保险收入
  • 失业保险金
  • 赡养收入
  • 损赠收入
  • 提取住房公积金
  • 出售财物收入
  • 出售住房收入
  • ............

条目涉及地区:全自治区范围
条目年份跨度:
  • 2014

【条目出处】 2014.《广西调查年鉴》 >>第二篇 人民生活>>2-3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与支出情况(2013年).第56-59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1].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历年相同条目】 [1].2-3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与支出情况(2013年).2014.《广西调查年鉴》.第二篇 人民生活
【同栏目条目】 [1].第二篇 人民生活
[2].2-1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支及恩格尔系数(1980-2013年)
[3].2-2 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2013年)
[4].2-3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与支出情况(2013年)
[5].2-4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情况(2013年)
[6].2-5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购买商品数量(2013年)
[7].2-6 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2013年)
[8].2-7 各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与支出情况(2013年)
[9].2-8 各市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1980-2013年)
[10].2-9 各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80-2013年)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重庆市 浙江省 云南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天津市 四川省 上海市 陕西省 山西省 山东省 全国范围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江西省 江苏省 吉林省 湖南省
[1].表7.8 全体居民人均收支构成情况(2016-2017年) 第7章 人民生活与物价>>表7.8 全体居民人均收支构成情况(2016-2017年) 2018,《重庆统计年鉴》,155
[2].表7.7 全体居民人均收支构成情况(2014-2015年) 第7章 人民生活与物价>>表7.7 全体居民人均收支构成情况(2014-2015年) 2016,《重庆统计年鉴》,150
[3].2-5 全体居民人均总支出情况(2014-2015年) (二) 人民生活>>2-5 全体居民人均总支出情况(2014-2015年) 2016,《重庆调查年鉴》,19
[4].2-6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2010-2015年) (二) 人民生活>>2-6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2010-2015年) 2016,《重庆调查年鉴》,20
[5].2-10 全体居民人均现金可支配收入和现金消费支出情况(2014-2015年) (二) 人民生活>>2-10 全体居民人均现金可支配收入和现金消费支出情况(2014-2015年) 2016,《重庆调查年鉴》,24
[6].2-2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2010-2015年) (二) 人民生活>>2-2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2010-2015年) 2016,《重庆调查年鉴》,34
[7].2-24 城镇居民人均现金可支配收入和现金消费支出情况(2014-2015年) (二) 人民生活>>2-24 城镇居民人均现金可支配收入和现金消费支出情况(2014-2015年) 2016,《重庆调查年鉴》,38
[8].2-32 农村居民人均总支出情况(2014-2015年) (二) 人民生活>>2-32 农村居民人均总支出情况(2014-2015年) 2016,《重庆调查年鉴》,46
[9].2-3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2010-2015年) (二) 人民生活>>2-3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2010-2015年) 2016,《重庆调查年鉴》,47
[10].2-37 农村居民人均现金可支配收入和和现金消费支出情况(2014-2015年) (二) 人民生活>>2-37 农村居民人均现金可支配收入和和现金消费支出情况(2014-2015年) 2016,《重庆调查年鉴》,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