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关于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在普查中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的规定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 调查对象
  • 法律责任
  • 违法行为
  • 统计调查
  • 农业普查
  • 统计资料
  • 个人
  • 统计机构
  • 普查资料
  • 国力
  • 批评教育
  • 作为
  • 重大
  • 人民政府
  • 规定
  • 阻碍
  • 拒绝
  • 提供
  • 改正
  • 全体

条目涉及地区:全国范围

【条目出处】 2011.《徐州统计年鉴》 >>附录三 淮海经济区主要经济指标(2010年)>>关于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在普查中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的规定.第454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关于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在普查中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的规定.2013.《徐州统计年鉴》.新《统计法》释义
[2].关于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在普查中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的规定.2012.《徐州统计年鉴》.新《统计法》释义
[3].关于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在普查中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的规定.2011.《徐州统计年鉴》.附录三 淮海经济区主要经济指标(2010年)
[4].关于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在普查中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的规定.2010.《徐州统计年鉴》.新《统计法》释义
【同栏目条目】 [1].附录三 淮海经济区主要经济指标(2010年)
[2].新《统计法》释义
[3].关于政府统计机构处分建议权的规定
[4].关于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在普查中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的规定
[5].淮海经济区主要经济指标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云南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四川省 山东省 全国范围 辽宁省 江苏省 湖南省 湖北省 河南省 河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东省 甘肃省 安徽省
[1].《统计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九.国内贸易>>《统计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1997,《大理统计年鉴》,353
[2].云南省对农业普查技术问题的几点建议 2000,《中国第一次农业普查总结》,33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