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 出口退税
  • 国家税务总局
  • 取消
  • 财政部
  • 部分
  • 商品清单
  • 通知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计划单列市
  • 制品
  • 国家税务局
  • 玉米淀粉
  • 附件
  • 加工材
  • 商品编码
  • 执行时间
  • 化工产品
  • 有色金属
  • 商品名称
  • 直辖市

条目涉及地区:全国范围

【条目出处】 2011.《中国发展报告》 >>四 宏观政策篇>>财政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第486-487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2011.《中国发展报告》.财政政策
【同栏目条目】 [1].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
[2].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5].财政部关于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范围的通知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
[7].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
[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9].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1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浙江省 上海市 全国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江西省 湖北省 河南省 河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甘肃省 福建省
[1].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图片>>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06,《浙江统计年鉴》,P47-P48
[2].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图片>>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03,《浙江统计年鉴》,P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