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5.未上过学人口丧偶比例高;受教育程度较高女性人口未婚和离婚比例高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Excel格式文件下载   报表预览
【条目主要内容】 条目所含内容:
  • 未婚
  • 初婚有配偶
  • 再婚有配偶
  • 离婚
  • 丧偶

条目涉及地区:全国范围
条目年份跨度:
  • 2004

【条目出处】 2005.《中国人口》 >>五 婚姻与家庭>>5.未上过学人口丧偶比例高;受教育程度较高女性人口未婚和离婚比例高.第77-79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5.未上过学人口丧偶比例高;受教育程度较高女性人口未婚和离婚比例高.2005.《中国人口》.五、婚姻与家庭
【同栏目条目】 [1].五、婚姻与家庭
[2].1.婚姻“三低一高”基本特征未变;离婚比例上升,未婚和丧偶比例趋于下降
[3].2.女性未婚比例低,有配偶比例高,离婚比例低,丧偶比例高
[4].3.婚姻状况随着年龄呈现规律性变化
[5].4.乡村人口初婚早,离婚比例低,丧偶比例高;男女未婚比例的城乡差异方向相反
[6].5.未上过学人口丧偶比例高;受教育程度较高女性人口未婚和离婚比例高
[7].6.不同职业人口的婚姻状况各有特点
[8].7.平均家庭户规模不断缩小;乡村平均家庭户规模略大于城镇家庭
[9].8.城镇家庭的立户水平高于乡村家庭
[10].9.男性户主率水平远远高于女性;城乡男性户主率水平基本相当,女性户主率水平城镇高于乡村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重庆市 浙江省 云南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天津市 四川省 世界与其他国家与地区 上海市 山西省 山东省 全国范围 青海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江西省 江苏省 吉林省 湖南省 湖北省
[1].2-15 残疾人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职业状况 2006,《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重庆卷)》,148
[2].1-6 6岁及以上人口分年龄、性别的受教育程度 2006,《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重庆卷)》,18-26
[3].1-12 人口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职业状况 2006,《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重庆卷)》,46
[4].2-8a 城镇6岁及以上残疾人分年龄、性别的受教育程度 2006,《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重庆卷)》,105-113
[5].2-8b 农村6岁及以上残疾人分年龄、性别的受教育程度 2006,《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重庆卷)》,114-122
[6].2-8 6岁及以上残疾人分年龄、性别的受教育程度 2006,《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重庆卷)》,9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