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 社会保险基金
  • 保险审计
  • 经办机构
  • 劳动就业
  • 服务机构
  • 行政部门
  • 审计事项
  • 被审计单位
  • 审计机关
  • 审计人员
  • 审计监督
  • 审计决定
  • 就业服务
  • 管理服务
  • 审计复议
  • 审计意见书
  • 审计报告
  • 上级
  • 暂行规定
  • 审计范围

【条目出处】 1996.《中国金融年鉴》 >>第六部分 金融法规选编>>国务院各部 委>>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第329-330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1996.《中国金融年鉴》.国务院各部、委
【同栏目条目】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浙江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上海市 陕西省 山西省 山东省 全国范围 青海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江西省 江苏省 吉林省 湖南省 湖北省 黑龙江省 河南省 河北省 海南省 贵州省
[1].1-30 劳动就业 一 综合 人口与劳动力>>1-30 劳动就业 2017,《舟山统计年鉴》,38
[2].1-31 劳动就业 一 综合 人口与劳动力>>1-31 劳动就业 2016,《舟山统计年鉴》,39
[3].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图片>>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1997,《金华统计年鉴》,P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