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Interim Provisions of Dongguan on the Rewards for Accusation of Industrial Wastewater Discharge
【条目主要内容】
  • 举报人
  • 工业废水
  • 环保部门
  • 举报受理
  • 环境违法行为
  • 污染防治设施
  • 奖励金
  • 超标排放
  • 东莞市
  • 暂行办法
  • 中间工序
  • 处理设施
  • 工作人员
  • 重污染
  • 环保局
  • 行政区域
  • 人民币
  • 工业企业
  • 公众
  • 个人信息

【条目出处】 2009.《东莞统计年鉴》 >>第四部分 政策法规>>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第574-576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2009.《东莞统计年鉴》.第四部分 政策法规
[2].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2008.《东莞统计年鉴》.第四部分 政策法规
【同栏目条目】 [1].第四部分 政策法规
[2].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
[3].东莞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办法
[4].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
[5].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暂行办法
[6].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浙江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天津市 四川省 山东省 全国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 辽宁省 吉林省 湖北省 黑龙江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东省 福建省
[1].14-2 各县(区)环境保护情况 十四、城建、环保、民政、司法等情况>>14-2 各县(区)环境保护情况 2002,《舟山统计年鉴》,336
[2].各县(区)环境保护情况 十四、城建、环保、民政、司法等情况>>各县(区)环境保护情况 2003,《舟山统计年鉴》,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