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 计划生育协会
  •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 计划生育办公室
  • 企业事业单位
  • 流动人口
  • 行政部门
  • 已婚育龄妇女
  • 国家机关
  • 再生育
  • 农村居民

【条目出处】 2004.《东莞统计年鉴》 >>第四部分 政策法规>>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第605-612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2004.《东莞统计年鉴》.第四部分 政策法规
【同栏目条目】 [1].第四部分 政策法规
[2].东莞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3].东莞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4].东莞市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5].东莞市地名管理办法
[6].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7].东莞市出租小汽车管理规定
[8].东莞市市区余泥渣土管理办法
[9].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10].东莞市粮食经营管理办法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浙江省 云南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四川省 上海市 陕西省 山西省 全国范围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江西省 江苏省 吉林省 湖南省 湖北省 黑龙江省 河北省 海南省
[1].12-5 6岁及以上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 第十二卷 迁移和户口登记地>>12-5 6岁及以上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 2015,《浙江省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537
[2].金华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附录 部分单位选介>>金华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1996-2000,《世纪金华新风采》,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