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图-7 接收安置军休干部、军休职工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报表预览
【条目主要内容】
  • 接收军休干部及军队退休士官等
  • 接收无军籍职工
  • 中国
  • 2006
  • 2005
  • 2004
  • 2003
  • 2002
  • 2001
  • 2000
  • 1999
  • 1998

条目涉及地区:中国;
条目年份跨度:
  • 2006
  • 2005
  • 2004
  • 2003
  • 2002
  • 2001
  • 2000
  • 1999
  • 1998
  • 1997

【条目出处】 2007.《中国民政统计年鉴》 >>1 主要指标数据图>>图-7 接收安置军休干部、军休职工.第9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Label
【同栏目条目】 [1].图-1 民政行业单位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
[2].1 主要指标数据图
[3].图-2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
[4].图-3 主要民政对象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
[5].图-4 民间组织
[6].图-5 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7].图-6 优抚对象分类
[8].图-7 接收安置军休干部、军休职工
[9].图-8 烈士褒扬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
[10].图-9 受灾人口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全国范围 辽宁省 吉林省 甘肃省
[1].C-2-49 离退休、退职人员 05 社会服务当年分省统计资料>>社会工作>>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活动>>为军队有关人员提供的服务>>C-2-49 离退休 退职人员 2016,《中国民政统计年鉴》,584-585
[2].图2-18 接收军休干部、军休职工 02 社会服务主要数据图表>>社会工作>>图2-18 接收军休干部 军休职工 2017,《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国社会服务统计资料》,63
[3].C-2-47 优待、烈士褒扬和义务兵、士官安置 05 地区统计资料>>二 社会服务>>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活动>>为军队提供的优待抚恤服务>>C-2-47 优待 烈士褒扬和义务兵 士官安置 2013,《中国民政统计年鉴》,494-495
[4].C-2-48 离退休、退职人员 05 地区统计资料>>二 社会服务>>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活动>>为军队提供的优待抚恤服务>>C-2-48 离退休 退职人员 2013,《中国民政统计年鉴》,496-497
[5].8-29 国家优抚、安置情况 八 社会服务>>8-29 国家优抚 安置情况 2011,《中国社会统计年鉴》,234
[6].C-2-53 优待、烈士褒扬和义务兵、士官安置 05 地区统计资料>>社会工作>>不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活动>>为军队提供的优待抚恤服务>>C-2-53 优待 烈士褒扬和义务兵 士官安置 2012,《中国民政统计年鉴》,512-513
[7].C-62 优待、烈士褒扬和义务兵、士官安置 05 分地区民政业务统计资料>>社会工作>>不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活动>>为军队提供的优待抚恤服务>>C-62 优待 烈士褒扬和义务兵 士官安置 2010,《中国民政统计年鉴》,426-427
[8].C-63 离退休、退职人员 05 分地区民政业务统计资料>>社会工作>>不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活动>>为军队提供的优待抚恤服务>>C-63 离退休 退职人员 2010,《中国民政统计年鉴》,428-429
[9].C—2—44 优待、烈士褒扬和义务兵、士官安置 05 分地区民政业务统计资料>>第一章 业务统计资料>>二 社会工作>>(二)不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活动>>6.为军队提供的优待抚恤服务>>C-2-44 优待 烈士褒扬和义务兵 士官安置 2011,《中国民政统计年鉴》,368-369
[10].C-19 优待、烈士褒扬和义务兵、士官安置 05 分地区民政业务统计资料>>民政对象>>C-19 优待 烈士褒扬和义务兵 士官安置 2009,《中国民政统计年鉴》,16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