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维护人民利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人民利益
  • 执行难
  • 刑事执行
  • 维护
  • 案件
  • 法院
  • 上升
  • 休息时间
  • 积极性
  • 积案
  • 当事人
  • 行标
  • 干警
  • 收编
  • 调动
  • 放弃
  • 裁判
  • 民事
  • 欠款

【条目出处】 1998.《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区年鉴》 >>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维护人民利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69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维护人民利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998.《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区年鉴》.法院工作
【同栏目条目】 [1].概述
[2].严格执行“两法”,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
[3].依法调节各类纠纷,维护公平竞争和健康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4].积极运用审判职能,维护健康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
[5].维护人民利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认真开展告诉申诉、行政审判和基层法庭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7].积极开展法院宣传工作,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8].坚持从严治警,大力提高干警的整体综合素质
[9].积极稳步地推进各项审判方式改革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全国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黑龙江省 河北省 海南省 甘肃省 福建省 北京市
[1].乌鲁木齐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图片>>法制建设 成效显著>>乌鲁木齐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1999,《乌鲁木齐统计年鉴》,P11
[2].乌鲁木齐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图片>>乌鲁木齐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1999,《乌鲁木齐辉煌五十年》,P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