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改善九年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发展特教事业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 九年义务教育
  • 办学条件
  • 特教
  • 平方米
  • 改善
  • 特殊教育学校
  • 中小学
  • 事业
  • 扩建工程
  • 总建筑面积
  • 交付使用
  • 工程竣工
  • 办公楼
  • 总面积
  • 松柏
  • 特困生
  • 集美
  • 封顶
  • 重建
  • 教学

【条目出处】 1998.《厦门经济特区年鉴》 >>第四篇 部门与行业>>社会生活>>为民办实事>>改善九年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发展特教事业.第190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改善九年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发展特教事业.1998.《厦门经济特区年鉴》.为民办实事
【同栏目条目】 [1].继续改善困难户、双困户、特急危房户的住房条件
[2].改善旧城区居委会办公条件,规范小区物业管理
[3].改造中山公园一带排水设施,治理松柏小区内水面污染
[4].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治理“白色污染”
[5].改造山区贫困村电网,继续整顿农村电价
[6].改造用水困难地段自来水管网
[7].加强物价管理,控制物价涨幅,改善群众生活水平
[8].改善九年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发展特教事业
[9].解决农村孤寡老人安居问题,改善老干部疗养条件
[10].进一步解决居民乘车难和行人过街难的问题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四川省 上海市 山东省 全国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江西省 吉林省 湖南省 湖北省 黑龙江省 河北省 贵州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甘肃省 福建省 北京市 安徽省
[1].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学条件进一步改善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述>>各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述>>轮台县>>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学条件进一步改善 1997,《巴音郭楞统计年鉴》,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