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工业企业单位数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条目所含内容:
  • 工业企业
  • 单位数

【条目出处】 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工业普查资料汇编》 >>附件>>工业企业单位数.第744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1].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历年相同条目】 [1].表1-4 浦东新区工业企业单位数、从业人数和企业面积.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工业普查资料汇编》.一、浦东新区工业概况
[2].表1-2 浦东新区工业企业单位数、从业人数和工业总产值.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工业普查资料汇编》.一、浦东新区工业概况
[3].工业企业单位数.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工业普查资料汇编》.附件
[4].2-2 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和总产值.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工业普查资料汇编》.2 生产篇
[5].2-1 全部工业企业单位数、总产值及从业人员数.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工业普查资料汇编》.2 生产篇
[6].10—1 乡属工业企业单位数和总产值.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工业普查资料汇编》.10 乡镇工业篇
[7].9—3 乡及乡以上“三资”工业企业单位数和总产值.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工业普查资料汇编》.9 “三资”工业篇
[8].9—2 乡及乡以上“三资”工业企业单位数、总产值及从业人员数.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工业普查资料汇编》.9 “三资”工业篇
[9].9—1 全部“三资”工业企业单位数、总产值及从业人员数.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工业普查资料汇编》.9 “三资”工业篇
[10].1-3 历年乡及乡以上分行业工业企业单位数.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工业普查资料汇编》.1 综合篇
【同栏目条目】 [1].附件
[2].工业总产值增长变化
[3].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4].大中型工业企业按资金利税率排序
[5].工业企业规模构成
[6].大中型工业企业按销售收入排序
[7].大中型工业企业按利税总额排序
[8].1995年工业地域分布情
[9].工业企业单位数
[10].全市工业企业经济类型构成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重庆市 浙江省 云南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天津市 四川省 世界与其他国家与地区 上海市 陕西省 山西省 山东省 全国范围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江西省 江苏省 吉林省
[1].表12.1 工业企业主要指标(1978-2017年) 第12章 工业>>表12.1 工业企业主要指标(1978-2017年) 2018,《重庆统计年鉴》,243-244
[2].表12.4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2016-2017年) 第12章 工业>>表12.4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2016-2017年) 2018,《重庆统计年鉴》,248
[3].表22.2 按行业分的企业法人单位数(2016-2017年) 第22章 基本单位名录库>>表22.2 按行业分的企业法人单位数(2016-2017年) 2018,《重庆统计年鉴》,636
[4].表22.3 按行业、区县分组的法人单位数(2017年) 第22章 基本单位名录库>>表22.3 按行业 区县分组的法人单位数(2017年) 2018,《重庆统计年鉴》,637-651
[5].表22.5 按行业、区县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数(2017年) 第22章 基本单位名录库>>表22.5 按行业 区县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数(2017年) 2018,《重庆统计年鉴》,655-669
[6].表22.7 按行业、控股情况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数(2017年) 第22章 基本单位名录库>>表22.7 按行业 控股情况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数(2017年) 2018,《重庆统计年鉴》,673-678
[7].表22.8 按区县、控股情况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数(2017年) 第22章 基本单位名录库>>表22.8 按区县 控股情况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数(2017年) 2018,《重庆统计年鉴》,679
[8].表12.1 工业企业主要指标(1978-2015年) 第12章 工业>>表12.1 工业企业主要指标(1978-2015年) 2016,《重庆统计年鉴》,239-240
[9].表12.4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2014-2015年) 第12章 工业>>表12.4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2014-2015年) 2016,《重庆统计年鉴》,244
[10].表22.3 按行业分的企业法人单位数(2014-2015年) 第22章 基本单位名录库>>表22.3 按行业分的企业法人单位数(2014-2015年) 2016,《重庆统计年鉴》,583-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