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齐齐哈尔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 集会游行示威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公安机关
  • 负责人
  • 齐齐哈尔市
  • 起止时间
  • 危害公共安全
  • 提出申请
  • 人民警察
  • 市人民政府
  • 基本原则
  • 申请书
  • 公民
  • 社会秩序
  • 通知书
  • 路线
  • 维持秩序
  • 地点
  • 警戒线
  • 口号

【条目出处】 1991.《齐齐哈尔经济统计年鉴》 >>地方经济法规>>齐齐哈尔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567-568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1].附录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历年相同条目】 Label
【同栏目条目】 [1].齐齐哈尔市自行车管理办法
[2].齐齐哈尔市创建科技进步先进企业的暂行规定
[3].齐齐哈尔市群众养鱼承包责任制若干问题的规定
[4].齐齐哈尔市技术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5].齐齐哈尔市民办科技机构管理办法
[6].齐齐哈尔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7].齐齐哈尔市地方自筹基本建设计划管理暂行规定
[8].齐齐哈尔市行政奖励综合管理暂行办法
[9].齐齐哈尔市企业集资管理办法
[10].齐齐哈尔市实施《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办法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重庆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天津市 四川省 上海市 山西省 山东省 全国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江苏省 湖北省 黑龙江省 河南省 广东省 甘肃省 福建省 安徽省
[1].18-18 公安机关受理查处治安案件情况 18 卫生、体育和其他社会活动>>18-18 公安机关受理查处治安案件情况 2008,《重庆统计年鉴》,438
[2].17—21 公安机关受理查处治安案件情况(2001—2002年) Ⅱ 产业篇>>十七 卫生、社会福利、体育和其他>>17-21 公安机关受理查处治安案件情况(2001-2002年) 2003,《重庆统计年鉴》,539
[3].18—18 公安机关受理查处治安案件情况(2003—2004年) 十八 卫生、体育和其他社会活动>>18-18 公安机关受理查处治安案件情况(2003-2004年) 2005,《重庆统计年鉴》,456
[4].17—21 公安机关受理查处治安案件情况(2002—2003年) Ⅱ 产业篇>>十七 卫生、社会福利、体育和其他>>17-21 公安机关受理查处治安案件情况(2002-2003年) 2004,《重庆统计年鉴》,411
[5].18—18 公安机关受理查处治安案件情况 18 卫生、体育和其他社会活动>>18-18 公安机关受理查处治安案件情况(2004-2005年) 2006,《重庆统计年鉴》,430
[6].17—20 公安机关受理、查处治安案件情况 Ⅱ 产业篇>>十七 体育、卫生、社会福利和其他>>17-20 公安机关受理、查处治安案件情况 2002,《重庆统计年鉴》,453
[7].17—17 公安机关受理、查处治安案件情况(1999—2000年) 产业篇>>十七 体育、卫生、社会福利和其他>>17-17 公安机关受理、查处治安案件情况(1999-2000年) 2001,《重庆统计年鉴》,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