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佳木斯市关于整顿市场秩序的暂行规定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 佳木斯市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
  • 暂行条例
  • 个体工商户
  • 工商业
  • 个体经营
  • 暂行规定
  • 市场秩序
  • 集体企业
  • 指定
  • 农副产品
  • 随意
  • 处罚
  • 个人
  • 社会经济秩序
  • 管理法规
  • 商贩
  • 国营

【条目出处】 1991.《佳木斯经济统计年鉴》 >>地方经济法规>>佳木斯市关于整顿市场秩序的暂行规定.第514-515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佳木斯市关于整顿市场秩序的暂行规定.1991.《佳木斯经济统计年鉴》.地方经济法规
【同栏目条目】 [1].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区街经济的若干规定
[2].地方经济法规
[3].佳木斯市土地耕暄制度(试行)
[4].佳木斯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
[5].佳木斯市实施《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办法
[6].佳木斯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7].佳木斯市关于整顿市场秩序的暂行规定
[8].佳木斯市物资展销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9].佳木斯市发票管理暂行规定
[10].佳木斯市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退休基金社会统筹实施办法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浙江省 云南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陕西省 全国范围 青海省 江西省 江苏省 湖南省 湖北省 黑龙江省 河北省 甘肃省 福建省 北京市
[1].分地区有营业执照的非农乡镇企业及从业人员情况 非农乡镇企业篇>>分地区有营业执照的非农乡镇企业及从业人员情况 1999,《浙江省第一次农业普查资料汇编》,1148-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