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2-8 分地区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税费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Excel格式文件下载   报表预览
【条目主要内容】 条目所含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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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涉及地区:中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条目年份跨度:
  • 1998

【条目出处】 1999.《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 >>第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来源分类教育经费收入>>2-8 分地区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税费.第67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2-8 分地区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2011.《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第二部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来源分类教育经费收入
[2].2-8 分地区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2008.《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第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来源分类教育经费收入
[3].2-8 分地区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税费.2005.《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第二部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来源分类教育经费收入
[4].2-8 分地区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税费.2002.《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 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来源分类教育经费收入
[5].2-8 分地区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税费.2001.《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第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来源分类教育经费收入
[6].2-8 分地区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税费.1999.《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第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来源分类教育经费收入
【同栏目条目】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贵州省 甘肃省
[1].2012年按行业分税费收入情况 17 财政 税收 金融和保险>>2012年按行业分税费收入情况 2013,《遵义统计年鉴》,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