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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离休干部牺牲、病故后,有关费用如何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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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主要内容】
离休干部
总政治部
地区津贴
病故
民政部
月工资
费用
配偶
交通费
公用经费
【条目出处】
1999.《中国民政统计年鉴》 >>第二部分 民政计财政策知识问答>>军队离休、退休>>9.离休干部牺牲、病故后,有关费用如何计发.第86-87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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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
全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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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1].
14.在西藏安置的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边远地区津贴如何计发?
第二部分 民政计财政策知识问答>>军队离休、退休>>14.在西藏安置的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边远地区津贴如何计发
1999,《中国民政统计年鉴》
,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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