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关于印发《民政专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 专用汽车
  • 民政部
  • 汽车管理
  • 专用车
  • 计划财务
  • 财务部门
  • 计划单列市
  • 指标分配
  • 暂行办法
  • 社会集团购买力

【条目出处】 1998.《中国民政统计年鉴》 >>第二部分 政策、法规>>基建管理>>关于印发《民政专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96-98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Label
【同栏目条目】 [1].关于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取消限额管理实行划拨资金的通知
[2].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3].关于印发《民政专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转发《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
[5].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
[6].关于下达一九九七年民政专用汽车计划指标的通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浙江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陕西省 山东省 全国范围 青海省 辽宁省 江西省 江苏省 吉林省 湖南省 湖北省 黑龙江省 河南省 河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甘肃省 福建省 安徽省
[1].15-5 民政部门举办福利工厂基本情况 十五、市政、环保、民政福利、计划生育、政法>>15-5 民政部门举办福利工厂基本情况 1998,《宁波统计年鉴》,613
[2].15-4 民政部门收养性优抚事业情况 十五、市政、环保、民政福利、计划生育、政法>>15-4 民政部门收养性优抚事业情况 1998,《宁波统计年鉴》,613
[3].13-4 民政部门收养性优抚事业情况 13 市政 环保 民政福利 计划生育 政法>>13-4 民政部门收养性优抚事业情况 2001,《宁波统计年鉴》,414
[4].15—5 民政部门举办福利工厂基本情况 十五 市政 环保 民政福利 计划生育 政法>>15-5 民政部门举办福利工厂基本情况 1997,《宁波统计年鉴》,536
[5].15—4 民政部门收养性优抚事业情况 十五 市政 环保 民政福利 计划生育 政法>>15-4 民政部门收养性优抚事业情况 1997,《宁波统计年鉴》,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