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规定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 资本项目
  • 完税证明
  • 境内机构
  • 外汇指定银行
  • 个人所得税
  • 外汇账户
  • 企业所得税
  • 营业税
  • 国家税务局
  • 境外企业
  • 转让收入
  • 非贸易
  • 税务机关
  • 凭证
  • 特许权使用费
  • 税收协定
  • 担保费
  • 提交
  • 支付
  • 转让收益

【条目出处】 2000.《中国金融年鉴》 >>法规篇>>国家外汇管理局>>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规定.第314-315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规定.2000.《中国金融年鉴》.国家外汇管理局
【同栏目条目】 [1].关于完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深加工结转(转厂)售付汇及核销操作程序
[3].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
[4].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规定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云南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山西省 全国范围 青海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江苏省 湖北省 黑龙江省 贵州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甘肃省 安徽省
[1].7-2 各项税收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7-2 各项税收 2007,《云南统计年鉴》,177
[2].7-2 各项税收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7-2 各项税收 2002,《云南统计年鉴》,245
[3].7-2 各项税收 7 财政、金融和保险>>7-2 各项税收 1998,《云南统计年鉴》,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