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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七年的金融法制建设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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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出处】 1988.《中国金融年鉴》 >>第三部分 一九八七年金融事业的新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一九八七年的金融法制建设.第144-146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一九八七年的金融法制建设.1988.《中国金融年鉴》.中国人民银行
【同栏目条目】 [1].坚持“紧中有活”方针,促进改革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
[2].一九八七年货币流通状况
[3].金融宏观控制效果显著,资金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
[4].适应经济发展,发行新版人民币
[5].一九八七年外汇储备增加,外汇、外债管理加强
[6].一九八七年我国金融机构体系进一步完善
[7].加强金融行政管理,维护社会主义金融秩序
[8].一九八七年的金融法制建设
[9].统一会计准则,提高银行管理水平
[10].人民银行电子化工作已取得初步成就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四川省 世界与其他国家与地区 山东省 全国范围 辽宁省 江西省 江苏省 湖北省 黑龙江省 河南省 河北省 贵州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甘肃省 福建省 安徽省
[1].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 图片>>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 2016,《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统计年鉴》,416
[2].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 图片>>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 2017,《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统计年鉴》,395
[3].中国人民银行布尔津县支行 图片>>中国人民银行布尔津县支行 2016,《阿勒泰地区统计年鉴》,475
[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新疆信托投资公司 第二部分 金融事业的新发展>>地方区域性金融机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新疆信托投资公司 1993,《中国金融年鉴》,1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