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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三角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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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主要内容】
三角债
国务院
清欠工作
清理
直辖市
拖欠
通知
领导小组
自治区
前清
开展
生产企业
工交
相结合
决定
管理制度建设
矛盾
国家重点建设
国家产业政策
市场疲软
【条目出处】
1991.《中国金融年鉴》 >>第九部分 金融法规选编>>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三角债"工作的通知.第558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Label
【同栏目条目】
[1].
境外金融机构管理办法
[2].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三角债”工作的通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九○年国库券条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九○年特种国债条例
[5].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6].
上海外资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
[7].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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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理“三角债”
第六部分 各地金融情况>>·重庆>>清理"三角债"
1991,《中国金融年鉴》
,479
【相关经济研究】
【相关政报公报】
【相关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