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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就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发出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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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主要内容】
出口货物
出口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机关
出口收汇核销
国税
企业申报
情形
生产企业
文件
【条目出处】
2004-2005.《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年鉴》 >>政策法规>>对外贸易·财政、税收>>国家税务总局就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发出补充通知.第447-448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
国家税务总局就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发出补充通知
.
2004-2005.《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年鉴》
.对外贸易·财政、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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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07 出口企业自营出口前20位排名
第八篇 对外经济、旅游>>8-07 出口企业自营出口前20位排名
2005,《杭州统计年鉴》
,279
[2].
8-06 出口企业自营出口前20位排名
第八篇 对外经济、旅游>>8-06 出口企业自营出口前20位排名
2002,《杭州统计年鉴》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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