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沈阳市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实施细则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 劳动服务公司
  • 实施细则
  • 保险基金
  • 待业职工
  • 企业职工
  • 救济金
  • 沈阳市
  • 解除劳动合同
  • 宣告破产
  • 企业法
  • 合同制工人
  • 国营企业
  • 月标准工资
  • 发给
  • 生产自救
  • 转业训练
  • 工资总额
  • 精减
  • 辞退
  • 期间

【条目出处】 1987.《沈阳经济统计年鉴》 >>政策和法规>>沈阳市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实施细则.第596-598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沈阳市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实施细则.1987.《沈阳经济统计年鉴》.政策和法规
【同栏目条目】 [1].沈阳市城市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和破产倒闭保险暂行规定
[2].沈阳市推进商业体制改革搞活商品流通的暂行规定
[3].沈阳市推进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工作试行规定
[4].沈阳市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
[5].沈阳市小型国营企业租赁经营试行规定
[6].沈阳市技术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7].沈阳市发展出口商品生产,扩大出口、增创外汇暂行方法的补充规定
[8].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
[9].沈阳市国营企业招用工人实施细则
[10].沈阳市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实施细则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浙江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全国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江西省 江苏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河南省 北京市
[1].17-116 各县市区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基本情况 各县市区国民经济主要指标>>17-116 各县市区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基本情况 2006,《台州统计年鉴》,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