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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洪江区医疗机构实行市、区分管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 洪江
  • 医疗机构
  • 实行
  • 卫生局
  • 区域内
  • 黔阳县
  • 区管理
  • 乡镇卫生院
  • 医疗卫生机构
  • 乡卫生院
  • 委员会
  • 复函
  • 设立
  • 政府
  • 中共
  • 同意
  • 街道
  • 工作

条目涉及地区:洪江市

【条目出处】 1999-2000.《湖南卫生年鉴》 >>市、州、县卫生工作>>洪江市>>洪江市、洪江区医疗机构实行市、区分管.第191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洪江市、洪江区医疗机构实行市、区分管.1999-2000.《湖南卫生年鉴》.洪江市
【同栏目条目】 [1].概况
[2].局部地区霍乱暴发
[3].农村中医工作
[4].洪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
[5].洪江市、洪江区医疗机构实行市、区分管
[6].洪江市卫生局办公大楼竣工
[7].洪江市人民医院定为省人民医院临床指导医院
[8].黔阳县、洪江市合并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重庆市 浙江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天津市 台湾省 四川省 上海市 陕西省 山西省 山东省 全国范围 青海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江西省 江苏省 吉林省 湖南省 湖北省 黑龙江省
[1].医疗机构 十八 卫生、体育和其他社会活动>>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医疗机构 2005,《重庆统计年鉴》,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