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4-1 使用移动电话的比例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Excel格式文件下载   报表预览
Proportion of the Sample Using Mobile Phones
【条目主要内容】 条目所含内容:
  • 不使用
  • 有效样本量
  • 重庆
  • 广州
  • 上海
  • 北京
  • 中国

条目涉及地区:中国;北京;上海;广州;重庆;

【条目出处】 1997-1998.《IMI消费行为与生活形态年鉴》 >>第九篇 电脑、通讯工具>>4 移动电话>>4-1 使用移动电话的比例.第1103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4-1 使用移动电话的比例.1997-1998.《IMI消费行为与生活形态年鉴》.4 移动电话
【同栏目条目】 [1].4-1 使用移动电话的比例
[2].4-2 现用移动电话的来源
[3].4-3 现用移动电话的品牌排名
[4].4-4 现用移动电话所用的通讯网
[5].4-10 重庆不同消费群的理想品牌
[6].4-9 广州不同消费群的理想品牌
[7].4-6 样本总体、男性各年龄层、女性各年龄层的理想品牌
[8].4-5 理想品牌排名
[9].4-8 上海不同消费群的理想品牌
[10].4-7 北京不同消费群的理想品牌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上海市 陕西省 江西省 吉林省 湖北省 广东省 北京市
[1].1-2 选择不同品牌移动电话的考虑因素 第三篇 通讯类产品>>三、移动电话>>上海>>二、品牌分析>>1 选择移动电话时的考虑因素>>1-2 选择不同品牌移动电话的考虑因素 2001,《IMI消费行为与生活形态年鉴》,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