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1. 2014年,3季度,新疆,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124.8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932. 2014年,3季度,北京,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1893.8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933. 2014年,3季度,天津,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793.3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934. 2014年,3季度,河北,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2995.5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935. 2014年,3季度,山西,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2092.3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936. 2014年,3季度,内蒙古,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1669.7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937. 2014年,3季度,辽宁,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2999.0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938. 2014年,3季度,吉林,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1684.5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939. 2014年,3季度,黑龙江,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3037.3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940. 2014年,3季度,上海,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1032.2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