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2014年,4季度,重庆,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0.0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22. 2014年,4季度,四川,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23.5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23. 2014年,4季度,贵州,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0.8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24. 2014年,4季度,云南,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21.7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25. 2014年,4季度,西藏,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2.0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26. 2014年,4季度,陕西,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2.9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27. 2014年,4季度,甘肃,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4.5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28. 2014年,4季度,青海,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0.6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29. 2014年,4季度,宁夏,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1.3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30. 2014年,4季度,新疆,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0.659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