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1. 2014年,1季度,河北,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为6294.5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032. 2014年,1季度,山西,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为4504.0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033. 2014年,1季度,内蒙古,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为2900.7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034. 2014年,1季度,辽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为6279.2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035. 2014年,1季度,吉林,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为3213.4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036. 2014年,1季度,黑龙江,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为4547.1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037. 2014年,1季度,上海,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为6238.3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038. 2014年,1季度,江苏,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为13866.9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039. 2014年,1季度,浙江,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为9843.7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2040. 2014年,1季度,安徽,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为5303.8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