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1. 2014年,2季度,江西,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46.1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802. 2014年,2季度,山东,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83.8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803. 2014年,2季度,河南,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210.0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804. 2014年,2季度,湖北,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220.2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805. 2014年,2季度,湖南,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12.9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806. 2014年,2季度,广东,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181.3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807. 2014年,2季度,广西,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35.8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808. 2014年,2季度,海南,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14.8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809. 2014年,2季度,重庆,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86.0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810. 2014年,2季度,四川,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79.9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