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1. 2014年,2季度,山东,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4400.9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772. 2014年,2季度,河南,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4248.6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773. 2014年,2季度,湖北,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3216.6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774. 2014年,2季度,湖南,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3136.0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775. 2014年,2季度,广东,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4559.0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776. 2014年,2季度,广西,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2151.9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777. 2014年,2季度,海南,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541.7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778. 2014年,2季度,重庆,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1377.4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779. 2014年,2季度,四川,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3653.4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780. 2014年,2季度,贵州,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1907.3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