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2014年,4季度,山东,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4010.5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22. 2014年,4季度,河南,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3679.2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23. 2014年,4季度,湖北,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2690.3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24. 2014年,4季度,湖南,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2615.2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25. 2014年,4季度,广东,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3962.0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26. 2014年,4季度,广西,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2064.8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27. 2014年,4季度,海南,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429.1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28. 2014年,4季度,重庆,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1182.1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29. 2014年,4季度,四川,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3510.6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30. 2014年,4季度,贵州,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1692.3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