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2014年,4季度,西藏,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15.2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02. 2014年,4季度,陕西,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111.8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03. 2014年,4季度,甘肃,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81.0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04. 2014年,4季度,青海,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10.1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05. 2014年,4季度,宁夏,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10.7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06. 2014年,4季度,新疆,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71.4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07. 2014年,4季度,北京,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1885.9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08. 2014年,4季度,天津,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751.4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09. 2014年,4季度,河北,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2934.9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10. 2014年,4季度,山西,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数为2060.2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