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 2014年,3季度,吉林,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15.9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032. 2014年,3季度,黑龙江,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35.5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033. 2014年,3季度,上海,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19.9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034. 2014年,3季度,江苏,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81.6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035. 2014年,3季度,浙江,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32.6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036. 2014年,3季度,安徽,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15.2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037. 2014年,3季度,福建,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29.9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038. 2014年,3季度,江西,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37.2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039. 2014年,3季度,山东,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107.7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
1040. 2014年,3季度,河南,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同比增减为-81.7千人 摘编自2013《国家统计局进度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