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 举报人
  • 环保部门
  • 工业废水
  • 举报受理
  • 环境违法行为
  • 污染防治设施
  • 奖励
  • 超标排放
  • 东莞市
  • 暂行办法

【条目出处】 2008.《东莞统计年鉴》 >>第四部分 政策法规>>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第816-818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2009.《东莞统计年鉴》.第四部分 政策法规
[2].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2008.《东莞统计年鉴》.第四部分 政策法规
【同栏目条目】 [1].东莞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
[2].东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暂行办法
[3].东莞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4].东莞市基层统计单位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
[5].第四部分 政策法规
[6].关于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
[7].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
[8].东莞市举报制造、销售、使用摩托车假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试行办法
[9].东莞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0].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试行办法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浙江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天津市 四川省 山东省 全国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 辽宁省 江苏省 吉林省 湖北省 黑龙江省 广东省 甘肃省 福建省
[1].14-2 各县(区)环境保护情况 十四、城建、环保、民政、司法等情况>>14-2 各县(区)环境保护情况 2002,《舟山统计年鉴》,336
[2].各县(区)环境保护情况 十四、城建、环保、民政、司法等情况>>各县(区)环境保护情况 2003,《舟山统计年鉴》,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