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疆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年鉴》以下简称《钻井公司年鉴》是企业综合性年鉴。在中共新疆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委员会领导下,由钻井公司年鉴办公室负责编纂。
二、《钻井公司年鉴》以年为期,逐年出版。其宗旨是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钻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与改革、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情况和面貌,为钻井公司各级组织提供可靠的信息,为钻井公司的生产经营、深化改革、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广大读者服务。
三、《钻井公司年鉴》(2006年卷),共分19个部类:(1)特载;(2)概况·大事记;(3)党政工作;(4)工青妇工作;(5)管理与改革;(6)钻井科技;(7)区域钻井;(8)钻井专业队伍;(9)后勤保障专业队伍;(10)技术服务专业队伍;(11)后勤服务专业队伍;(12)党员先进性教育;(13)企业文化;(14)教育培训;(15)参股企业;(16)荣誉称号;(17)人物;(18)文件选辑;(19)附录。本年鉴以部类为单元,由栏目和条目组成,条目标题用黑体字加【】。
四、《钻井公司年鉴》(2006年卷)所刊载的内容,均为钻井公司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在钻井生产经营、管理与改革、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新举措、新发展、新经验、新成果。所采用稿件均由钻井公司机关各部室和各专业单位确定的撰稿人提供,并经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审定后,由钻井公司年鉴办公室进行编辑加工,资料具有权威性。
五、为行文简洁,《钻井公司年鉴》(2006年卷)所涉及单位名称,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石油管理局、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一般在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其后视情况不同简称为“集团公司”、“自治区”、“管理局”、“油田公司”、“钻井公司”或“公司”。
六、收入本年鉴“参股企业”部类,均为管理局委托钻井公司代管的国有资产入股的改制单位。本年鉴“荣誉称号”部类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均为获得县处级及以上荣誉。
七、《钻井公司年鉴》(2006年卷)的编辑工作得到钻井公司领导、各部室领导和各专业单位领导及广大职工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史志办公室、新疆年鉴社的热情帮助和指导,在此一并致谢。
八、受编辑能力和水平的限制,书内难免出现错误,衷心希望得到广大读者的批评指正,并热切期望得到更大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