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乌尔禾区年鉴》(2016年卷)是乌尔禾区域性、综合性地方年鉴。在中共乌尔禾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乌尔禾区年鉴》编纂委员会领导下,由区委史志办负责编纂。编写大纲根据年鉴编纂要求、结合乌尔禾区实际情况拟定,并经克拉玛依市委史志办公室审定。
二、《乌尔禾区年鉴》(2016年卷)以年为期,逐年编纂。旨在反映乌尔禾区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概貌,为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为广大读者服务。
三、《乌尔禾区年鉴》(2016年卷)是按照年鉴编纂的体例要求,采用条目体。全书设置特载、概况、大事记、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军事、法治、群众团体、城区建设、经济管理、驻区石油石化企业、农业、交通·邮政·通信、财政·税务·金融、教育·科技、旅游·文体、卫生、社会民生、街道办事处·乡镇企事业、文件选辑、附录,专文选载20个编目。编纂以部类为单元,由类目、分目、条目组成。基本表现形式以条目为主,条目标题用黑体字加【】。
四、《乌尔禾区年鉴》(2016年卷)重点记述2015年1—12月乌尔禾区域内各行各业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中的工作举措以及所取得的新进展、新经验、新成就。
五、《乌尔禾区年鉴》(2016年卷)中,单位名称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再次出现时用习惯简称。如“中国共产党乌尔禾区委员会”“乌尔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乌尔禾区人民政府”分别简称为“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新疆油田公司百口泉采油厂”“新疆油田公司风城油田作业区”“新疆油田公司井下作业公司五分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一三七团场”,分别简称为“百口泉采油厂”“风城油田作业区”“五分公司”“一三七团”,其他类推。《乌尔禾区年鉴》(2016年卷)所指的“党”是中国共产党,“自治区”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是克拉玛依市,“区”是乌尔禾区。
六、《乌尔禾区年鉴》(2016年卷)所使用的统计资料均按乌尔禾区国民经济发展统计公报口径。
七、《乌尔禾区年鉴》(2016年卷)所有稿件均由乌尔禾区各部门、各单位及辖区有关撰稿人提供,所有资料、数据均经单位领导审核,并经克拉玛依市委史志办公室审定,具有权威性。
八、《乌尔禾区年鉴》(2016年卷)编纂工作得到乌尔禾区、相关部门、驻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和市、油田党委史志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谨表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