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腾冲年鉴》是中共腾冲县委、腾冲县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地方年鉴,由中共腾冲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编纂,是系统反映腾冲县情的大型年刊,旨在逐年记述腾冲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为社会各界了解腾冲、研究腾冲、发展腾冲提供信息,为今后续修地方志积累资料。
(二)《腾冲年鉴》实事求是地记载上一年度腾冲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以及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变化,着力体现时代特点、年度特点,据事直书;除特刊、文献法规外,均述而不论,寓观点于记述之中。
(三)《腾冲年鉴》体例采用分类编辑法,以栏目为单元,按顺序设特载、大事记、县情概览、乡镇概况、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法制、军事、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保险、农业农村、商业贸易、交通邮政通讯、工业、城建环保旅游、教科文卫、社会民生、人物、文献法规、统计资料。框架结构以栏目、分目、条目排列,条目是信息的主要载体。条目以黑体字加[]号表示。
(四)《腾冲年鉴》文体为语体文、记述体。文字力求严谨、朴实、简洁、流畅。严格执行国家《出版管理条例》和出版标准。因篇幅及表述需要,本年鉴中出现的一些简写,如“中共腾冲县委”“县委”等同于中国共产党腾冲县委员会,“县政府”等同于腾冲县人民政府,“县发改局”等同于腾冲县发展和改革局。
(五)《腾冲年鉴》人物部分,主要收录上年腾冲县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录和腾冲县百岁老人名录。
(六)《腾冲年鉴》的文字材料,由腾冲县各单位、各乡镇专人撰稿,在条目、文章或资料后署撰稿人姓名。文中数据主要采用统计部门的法定数据,统计部门未列入统计的,采用各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
(七)《腾冲年鉴》图文并茂,适量刊登宣传彩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