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山年鉴》旨在全面、系统地按年度记载江山市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状况,为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人士及中外投资者了解、研究、建设江山,提供丰富翔实的资料。
二、《江山年鉴(2017)》的编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严格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上级修志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客观记载2017年江山人民在中共江山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设幸福江山、发展地方经济的新理念、新举措、新变化、新成就和新经验,着力体现时代特征、年度特点,为江山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江山年鉴(2017)》,记事时间为2017年1月至12月,个别资料适当延伸。
四、年鉴以文字记述为主,辅以表格和图片,采用分类编辑法编纂。基本结构为栏目(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3种标题分别以不同的字号和字体表示。分目一般设概况、综合记事、专题条目,简要记述一个行业、事业、单位的总体情况。单项工作条目是年鉴汇集资料信息的基本单位,目名以黑体字加[]引出,以便查阅。
五、年鉴以市机关各部门、乡镇(街道)和驻江单位为基本记述主体,以事物性质分类,同时,在卷首设特载、专辑、大事记和市情概览,卷末设文件选辑、文件选目和附录。全书共设39个栏目。
六、年鉴资料由全市各部门、乡镇(街道)和驻江山的省、市直属单位提供,稿件由各单位指定专人撰写,经编辑部编定,再经市委办、市府办审核后定稿。未署名的插图均由撰稿单位提供。
七、凡涉及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性的数据,以市统计局编纂的《江山统计年鉴(2017)》为准,其他数据由各供稿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