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我市从2014年开始自编年鉴,以后“一年一鉴”,依年后续。
二、《沅江年鉴》由沅江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档案局编纂。起始时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编者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通观全市年度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变化,删繁就简,平铺直述,旨在“存史、资政、育人”。也为峥嵘岁月留一份记忆,让人民知政多一个平台。
四、本鉴所载资料,由入编单位选送,分管负责人把关,力求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表述得当,如有不实自行负责。
五、编纂方法以述为主,按志书体例要求修改,如有不妥,本鉴编辑室负责说明。
六、为增加可读性,也为以后修志积累资料,本办在编末附有“年度人物”“名特优产”“沅江诗韵”“记住乡愁”等栏目,限于篇幅与时间,或有不全,容待后续。
七、本鉴在编辑印发中,承蒙各单位和有识之士特别是周业贵、唐关保、汤桂华等领导的支持关心,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