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为《晴隆县志》(第二卷)编修的专志系列之一,记述了半个多世纪晴隆县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历史,因独立编纂成册,故定名为《晴隆县质量技术监督志》。
二、编纂本志的指导思想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定》为准绳,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关于修编地方志工作的若干规定》进行编写。
三、本志编纂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及实事求是的观点,坚持详今略远和弃伪存真的原则,以新的观点和方法进行编纂,力求使本志达到集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相对统一,真正达到资政、存史、供后人教鉴之目的。
四、本志编纂时限原则上为:上限为1950年,下限为2012年12月,个别特殊人、事、物允许突破下限时限。
五、本志编纂严格按照体例要求实施,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以志为主,科学分类,除序言、编写说明、概述、大事记略、附录、后记外,全书共分8章38节,图表穿插于有关章节,力求体现晴隆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行业特点。
六、本志结构上分为章、节、目、子目四个层次,横排纵写。概述开篇,大事记略为纲,各章、节为主体,目和子目是本志的“细胞”,附录和后记结尾。
七、本志以语体文手法记述。本志的度、量、衡运用,则按国家颁布实施的标准计量以记述。单位名称在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之后则用简称,如:晴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即“县质监局”。
八、本志附录辑存的内容主要是与质监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重要文献选,相关法律法规因网上可随时查阅,故仅提供主要篇目。还有县局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本志编纂始末及提供资料人员名录等。
九、本志所用资料主要来源于县质监局档案材料,部分为参阅收集相关志书、调查、采访、口碑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