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共产党普定县历史大事记》由中共普定县委、县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县委党史研究室整理编写。
二、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共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实事求是反映历史原貌。
三、本书主要记述1940~1978年间,中国共产党在普定县境内的活动和普定县解放后党领导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进行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伟大实践的大事、要事。
四、本书采用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的方法,原则上按年、月、日逐条记叙,日期不详的以月记之,月份不详的以年记之。持续时间较长的事件,能在一个条目中记述的,采用跨月跨年方法记述,以让读者得到较为完整的资料。
五、按年规划,该年首次出现的名词使用全称,重复出现时使用简称或习惯称谓。“五反”、“四清”等政治名词,首次出现时使用括号注明内容。
六、所录重大历史事件和要事,以当时文件、档案资料中所定性质所写情况记述,不作任何评价或解释。所录文件标题保持资料原貌。
七、以事系人,人名出现不以任职级别衡量,凡是对县内有影响的机构建立变更和有影响的非“文化大革命”时期事件,尽量保留参与者的名字。“文革”中的事件,采用宜粗不宜细的原则记述。
八、本书所记事件,主要以《贵州省普定县组织史资料》、《普定县志》及普定第一轮编修的部门志、县档案馆档案资料为基本素材编写。事件涉及的度量衡,以当时资料为准记叙,不再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