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阳年鉴》是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要求,在中共高阳县委领导下,由高阳县人民政府组织编纂的一部年度资料性文献。《高阳年鉴》2018卷是高阳县首次公开出版的本级年鉴。
二、本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旨在全面系统地记述2017年度高阳县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和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国内外读者了解高阳提供年度信息,为编修高阳史志积累资料。
三、本年鉴记述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增强年鉴的资料性,部分内容适当上溯。
四、本年鉴采用横排门类编辑法,主体内容划分为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条目为年鉴内容的基本单位,其标题加【】表示。为增加年鉴的信息量,一些部类以附录表格的形式辑录了数据资料。
五、本年鉴类目分设特载、大事记、高阳县概况、特色产业、文化资源、中共高阳县委员会、高阳县人民代表大会、高阳县人民政府、政协高阳县委员会、社会团体、军事、政法、综合管理、农业、工业、国内贸易、专业市场、对外开放、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城建·环保、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社会生活、乡镇概况、人物、重要文件选编、附录等30部分。
六、本年鉴稿件主要由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有关承编单位供稿,并经主管领导审定。为充分反映各单位的劳动成果,各分目下署撰稿人姓名。部分内容由地方志办公室编写。
七、本年鉴所用数据,由各部门提供,部门数据若与统计数据不符者,应以统计数据为准。领导成员任职情况,以组织部门档案为依据,在姓名后括注任免时间。2017年12月底仍担任原职务的,采用空格表示。按照惯例,领导班子成员记至副科级以上。
八、《高阳年鉴》在编写过程中,得到各级领导和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谨向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地方志事业的各级领导以及为年鉴的编纂出版付出辛勤劳动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诚挚的谢意。由于地方志办公室人员紧张,加之理论和业务水平有限,纰漏和不足在所难免,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