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事求是,求真存实的思想原则;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社会稳定为基础,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全面、准确、真实地记述德阳市市中区的历史;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中国共产党人和人民群众创造光辉历史的业绩。
二、本志上限为1985年,下限为1996年,部分照片、资料适当后延。记述地域范围,以1985年至1996年的行政区划为准,区域内市以上机关、单位用附记,简介方式作适当记述。
三、本志设志、传、录、考、图、表、证、照,以志为主。专志32篇。专志前设概述、大事记,专志后设附录、编后记。专志分自然地理、政治、经济、社会、人文五大部分,横排竖写,纵向记述。
四、本志人物设传略、名录。人物传略坚持生不立传原则,列传人物,以卒年为序;对各项事业作出贡献的人物设名录。其他人物采用以事系人方法记述。
五、本志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记述。重大、完整的事物,因时间跨度长用本末体记述。
六、本志人名称谓一般直书姓名,必要时冠职务、职称;地名以1981年地名普查时的定名为准,普查未定名的按传统习惯用名;机构、团体、单位均用当时正规或法定名称,第一次记述时用全称,再次、多次使用时用简称;计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个别情况保留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统计部门曾经统一使用过的单位。
七、本志数字按照1987年1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统一纪年、记时、记量、记数的写法记述。数据以区统计局提供为准,统计局没有的数据以区业务主管部门年报数据为准。
八、本志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坚持语言文字规范化,文风严谨、朴实无华、简洁明快。
九、本志资料来源于党委、政府各部、委、办、局、室等部门档案材料,区情普查资料,调查口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