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安县年鉴》是中共定安县委、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地方志办公室承编的反映全县年度性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综合性资料工具书,年鉴逐年记载定安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收录年度主要文献及重要材料,为党政机关、研究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及中外投资者认识、研究、开发、建设定安县提供全面、系统、准确、翔实的信息资料,并为今后编纂出版志书积累资料。
二、《定安县年鉴》采取部类、类目、分目、条目的编辑体例,以字体、字号等版式设计区别不同层次。条目一级标题用黑体字加【】号表示。在编辑中尽可能将内容条目化。
三、《定安县年鉴》(2016)设特载、定安县概况、政治与军事、经济、社会事业、管委会·镇·农林场、人物、文献选编、统计资料、大事记、附录等十一个部类。主要记载2015年度定安县各部门、各行业、各乡镇、农场的基本情况、重要事件和主要发展变化,评述年度内重大发展、成就、问题等,收录当年重要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提供当年翔实的统计性资料以及其他实用性资料,同时由于出版时间的缘故,我们也会补充收录2016年特别重大的事件和人物的活动资料。
四、《定安县年鉴》(2016)稿件由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农场的特约撰稿人提供,并经其单位领导审核。文中的主要数字与统计部门进行了核对。由于来源、统计方法或使用角度不同,如遇同一项目或名称的数字不一致的情况,应以县统计局提供的“统计资料”数字为准。
五、为免累赘,凡直书月、日而未写明年份,即为2015年;产量、产值等增长或减少多少,未注明与某一年份比较,即为《定安县年鉴》(2016)记载当年(2015年)与上年(2014年)比较。
六、《定安县年鉴》(2016)的编纂出版得到定安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协助。此外,还得到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的有关领导和专家的指导,在此谨表示衷心感谢。由于编辑出版时间较紧,涉及面广,内容较多,加之水平有限和经验不足,书中缺点、错误在所难免,恳请批评指正。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