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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云南省森林公安年鉴(2010~2015)》是云南省森林公安局主办编辑的地方性、专业性年刊,是一部系统反映云南省省、州(市)两级森林公安机关2010~2015年工作的综合性、资料性工具书。该年鉴以详实的资料全面、客观、真实地逐年记载云南省森林公安工作的主要情况,具有云南地方特色和森林公安的专业特点。
二、该年鉴为创刊号,2016年出版,之后赓续出版,形成系列。在保证基本资料的系统性、连续性、完整性的同时,突出云南实际,彰显时代特色,深入反映云南省森林公安工作的新成果、新发展、新变化。
三、该年鉴体例除特载、综述、大事记、附录外为条目体,按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各部门和州(市)森林公安局相结合的方式分类编辑,横排纵写,图文并茂。
四、各州市在书中的排序按省民政厅2008年12月31日《云南省行政区划表》顺序排列,先排市,再排自治州,8个自治州均用简称,如“楚雄彝族自治州”简称“楚雄州”。
五、该年鉴“特载”以收录重要的领导讲话为主,“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人物”以简介、名录记述,“附录”收录省级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规章、制度及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六、该年鉴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叙,广收博采、直书其事;文字采用规范简化汉字;数字及标点符号均按国家出版物标准执行;计量单位按国家规范执行;刊载的文字内容和数据资料均由省、州(市)森林公安机关提供,并经供稿单位审核把关。
七、该年鉴采用第三人称记述;机构、文件、会议名称第一次出现使用全称并括注简称,之后出现时使用不致产生歧义的简称。人物直书其名或名前冠以职务。
八、该年鉴所称国家局专指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省局专指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州(市)森林公安局表述为“××州(市)局”;其他部门均用全称;书中涉及其他省、州、县、市或地区的均用全称或不致产生歧义的简称表述。
九、该年鉴的编辑出版,是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党委、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州(市)森林公安局关心重视的结果,也是全体编辑人员和撰稿人辛勤劳动的成果。在此谨向所有为本年鉴的编纂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该年鉴由云南省森林公安局为主、云南志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协助组成编辑部,负责全书的编排设计、资料收集、统稿总纂及印刷出版等工作。不妥和疏漏之处,敬请批评、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