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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精神,我区于1997年1月1日开展了农业普查,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农业普查机构的精心组织实施和广大普查工作者的辛勤劳动,获得了成功。在现场登记期间,26万普查员对全区756.8万个农户、1.5万个行政村、1277个乡镇、2万个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2.1万个非农乡镇企业进行了逐个查点、填报,并进行了数据质量抽查和主要数据分析评估。本资料根据我区农业普查机器汇总数据整理编印的。一、本资料包括:“农村住户调查表”、“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调查表”、“行政村调查表”、“乡镇调查表”、“非农乡镇企业基本情况卡片”和“农业用地卡片”的主要指标。二、农业普查指标分为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时点指标的标准时间为1996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的标准时间为1996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三、农业普查执行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制定的《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部分指标口径与常规农业统计指标口径不完全一样,如农村住户数、家庭从业人员、农业用地面积、农业机械拥有量、农村社区环境中的部分指标、非农乡镇企业、农业用地面积等,使用时请注意。此外,某些指标单位为亩,使用时请注意。四、区监狱局劳改农场也进行了农业普查,在全区指标汇总时,涉及主要指标的进行汇总,一般指标不作汇总(表下有标注)。五、由于农业普查资料内容多,数据量大,加之编者缺乏经验,错漏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