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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河子年鉴》是由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主办、石河子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公开发行的一部综合性地方年鉴。《石河子年鉴》于2002年创刊,每年编纂出版一部。其宗旨是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该年度八师、石河子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等各方面的基本面貌和基本情况,为社会各界了解认识和研究八师石河子市提供基本资料。为石河子的社会进步、经济繁荣、民族团结、改革开放服务。
二、《石河子年鉴(2015)》全书分为28个部类:(1)特载;(2)概况;(3)大事记;(4)专文;(5)政治;(6)法治;(7)民主党派·群众团体;(8)军事;(9)经济管理与监督;(10)财政·税收;(11)银行·保险;(12)农业;(13)工业;(14)交通·信息业;(15)城乡建设·环境保护;(16)贸易;(17)旅游;(18)科学技术;(19)教育;(20)文化·体育;(21)广播·电视·报社;(22)医疗卫生;(23)社会;(24)开发区·园区;(25)农牧团场·处·镇;(26)人物;(27)规范性文件;(28)附录。年鉴编纂以部类为单元,由分目和条目组成。条目标题均用黑体字加【】。
三、《石河子年鉴(2015)》反映八师、石河子市2014年1~12月各行各业的情况,采用的稿件均由各部门、各单位撰稿人或专业人员提供,所有资料、数据均经各有关部门审核,全书由编纂委员会审定,具有权威性。
四、《石河子年鉴(2015)》所使用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资料均以八师、石河子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资料为准。少数资料统计部门没有的,使用各业务部门的数据。
五、《石河子年鉴(2015)》中使用的单位简称:“兵团”,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治区”,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师”,指八师:“市”,指石河子市;“师市”,指八师、石河子市。
六、《石河子年鉴(2015)》配备双重检索系统,书前有详细目录,书后配有索引。索引采用主题分析法,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序;索引范围包括分目、人物。
七、《石河子年鉴(2015)》的编纂工作得到师市和驻石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以及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在此,一并致以诚挚的谢意。由于编者水平有限,疏漏、错误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