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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岱山年鉴》是由中共岱山县委、岱山县人民政府主办,《岱山年鉴》编纂委员会组织编纂的集资料、信息、知识于一体的大型年度资料性文献,旨在全面、系统、真实地记载岱山县上一年度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基本面貌和发展状况。为各级领导资政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和中外投资者了解岱山提供丰富翔实的地情资料和信息,为研究县情和修编续志积累资料。服务当代,又为后人提供存史和借鉴。《岱山年鉴》创刊于1988年,到2011年是第7部。前4部分别为4年鉴、5年鉴、6年鉴、2年鉴,从2009年始,每年编辑出版1部。
二、《岱山年鉴(2011)》全面记载2011年度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大定位、四个岱山建设”战略目标,解放思想,团结拼搏,锐意进取,积极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所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岱山年鉴(2011)》按分类法编排,主体内容分为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以条目为主要载体。全书设类目42个、分目296个、条目1488个。为使所记内容形象、直观,达到图文并茂,增强可读性,随文编排照片286幅、表81张。
四、编纂体例
1.记述时限: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个别新增单位和机构改革后职能变动单位,为说明事物因果,酌情上伸或下延。
2.记述范围:以岱山现有行政区划为界,凡在全县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不论其归属,一般均记述在内。
3.记述体例,采用记、述、图、表、录、索引等形式,除特载、名录、文件选载等外,一般采用记述体,力求结构严谨、文风朴实、语言简洁。
4.文字、称谓、计量单位、纪年、标点符号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书写。土地、滩涂面积保留习惯用法“亩”,括注折合公顷数。
5.所载数据以统计部门提供的为准,缺项的以职能部门提供的为准。数据有小数点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百分比中数据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字;表中空格为数据未产生或无法取得。
五、《岱山年鉴(2011)》所记内容由乡镇、县属各部门和部省市属在岱单位提供,并经各级领导和档案、统计、保密等部门严格审核。全体撰稿和编纂人员为本年鉴的撰稿、编辑、校对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谨致谢忱。由于时间紧,成书仓促,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疏漏和差错,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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