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 开放地区
  • 对外经济
  • 环境保护法律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防治环境污染
  • 市人民政府
  • 限期治理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环境管理
  • 环境保护设施
  • 暂行规定
  • 合理布局
  • 当事人
  • 初步设计
  • 竣工验收
  • 环境影响评价
  • 水源保护区
  • 直辖
  • 批准
  • 个人

【条目出处】 1986-1992.《重要经济贸易法规资料选编》 >>20 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第1966-1967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1986-1992.《重要经济贸易法规资料选编》.20 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
【同栏目条目】 [1].20 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4].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6].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7].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8].国务院关于修改《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9].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0].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浙江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天津市 上海市 陕西省 山东省 全国范围 江西省 江苏省 湖北省 黑龙江省 河南省 河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东省 福建省 北京市 安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