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
11.因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导致生活困难如何救济?                     CAJ格式文件下载   PDF格式文件下载
【条目主要内容】
  • 手术后遗症
  • 计划生育
  • 生活困难
  • 社会救济
  • 事故单
  • 民政部
  • 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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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
  • 居民

【条目出处】 1999.《中国民政统计年鉴》 >>第二部分 民政计财政策知识问答>>社会救济>>11.因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导致生活困难如何救济.第98页
【本年鉴指标解释条目】
【历年相同条目】 [1].11.因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导致生活困难如何救济?.1999.《中国民政统计年鉴》.社会救济
【同栏目条目】 [1].1.城乡贫困治病困难补助如何解决?
[2].2.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包括哪些?
[3].6.散居在城市和农村的归国华侨生活困难如何救济?
[4].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来源如何规定?
[5].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如何计发?
[6].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何确定?
[7].9.外国香客在我国拜佛期间生活困难或缺少路费时能否给予救济?
[8].8.外侨生活困难能否给予救济?
[9].7.长期未作安置的老归侨生活困难如何救济?
[10].16.享受原工资40%救济费的退职老弱职工医疗费如何解决?
【其他地区同主题条目】 重庆市 浙江省 云南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天津市 四川省 上海市 山西省 山东省 全国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江西省 江苏省 吉林省 湖南省 湖北省 黑龙江省 河南省 河北省
[1].表3.9 计划生育基本情况(1986-2017年) 第3章 人口与就业>>表3.9 计划生育基本情况(1986-2017年) 2018,《重庆统计年鉴》,62
[2].表3.9 计划生育基本情况(1986-2015年) 第3章 人口与就业>>表3.9 计划生育基本情况(1986-2015年) 2016,《重庆统计年鉴》,64
[3].表3.9 计划生育基本情况(1986-2016年) 第3章 人口与就业>>表3.9 计划生育基本情况(1986-2016年) 2017,《重庆统计年鉴》,90